我因为怀孕厂里降工资,然后生了娃回来第一个月又降了,辞职后有

怀孕自己辞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条件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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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怀孕期间只要没有辞职,公司是需要正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怀孕后辞职可以自己缴纳,首先要去当地劳动局办理一下用失业险充当社保,只需要个人再缴纳医疗就行了。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辞职后个人怎么交保险?辞职后可以把医疗保险转出以个人名义续交.具体流程如下:
1、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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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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